这似乎就可以说,抓到这个人,就能破案了。

然后,警方很快从留有案底人员的数据库中,锁定了另一个嫌疑人斯宾塞。

这人是个惯犯,有多次入室盗窃及一次涉嫌抢劫的案底。

警方要拘捕斯宾塞,赶到他家时,却发现这人已经潜逃,不知所踪。然而,警方在斯宾塞家中,找到了一把弹簧刀跟一只右脚的运动鞋。运动鞋被证实与莎拉家中浴室的血脚印花纹相符,基本可以判定,出自同一双鞋。华都警局立即发布通缉令,随后发现,斯宾塞买了逃往墨西哥的机票。

警方迅速出动,在一个偏僻的小机场抓获斯宾塞,将他带回华都警局受审。斯宾塞供认称,他当晚用自行配置的万能钥匙潜入学生公寓,只是想偷点东西。谁知,他却发现了单独在家、年轻漂亮的莎拉。虽然他强行与莎拉发生了关系,但是全程莎拉都表现得很害怕,并没有大喊大叫的呼救,所以也没杀死她。而且,他带得弹簧刀,根本都没有拿出来过,他也没有刺伤过莎拉,不是他干的。

但是,警方不肯相信他的供词,莎拉身上有明显被殴打的伤痕,身体里检测出了他的dna,以及浴室的那枚血脚印,也被证实出自斯宾塞,还有水果刀上检测出来的dna,他几乎无可抵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