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页(2 / 4)

作品:《纹身杀人事件_[日]高木彬光【完结】

“不巧,两个机会都给溜掉了……我和弟弟各自犯了一次错。论罪应该是同罪吧!幸好,神津先生及时相助,我不顾面子请求大力支援,总算把握了第三次破案的机会。”

“以我来说,能够意外地有所帮助,实在很高兴。事实上,第三次命案,凶手并不像第一次及第二次犯案一样,事先经过周详的计划安排。另一方面,凶手大概也想到如果布置太周密,反而显得不自然吧!第一次杀人,他原本让人以为凶手是早川的计划破灭,所以杀常太郎,再次强调他杀人剥皮的罪嫌。为了这个缘故,他把死者有刺青的部分剥掉,然后弃尸而逃。利用汽车在横滨和现场之间往返,作成其间的不在场证明。他从横滨以全速回到涩谷,利用绢枝诱出常太郎并不困难。大概是假借自首的名义,要他一道去。不过这次无论如何,绢枝要露脸,经过几番考虑,只好用绷带包扎手腕,让人联想到纲手公主的刺青。诱出常太郎以后,用氰酸钾毒死,再把尸体用汽车运到代代木的第二现场,把刺青的皮肤剥掉,然后弃尸赶回横滨,制造成不在场证明。当然,这样对最上久来说,并不完整可靠。可是这次早川先生的不在场更不完整了。这件案子终于实现了三相克的咒文。蛇吞了蛙。”

所有的谜团都揭开了。所有的秘密,也都露出真面目。哎!可是这件案子是何等的凄惨、令人鼻酸呢!三兄妹残杀事件——真是一幅令人惨不忍睹的地狱图。

“松下先生,你错过了一件相当可惜的事。当初你发现密室的自来水、电灯等问题,看出凶手并无意藏匿尸体,实在是很高明的见解。可是往后如果再继续追究凶手为什么反而刻意暴露尸体的原因,也许当时就可以查出真相了。至于扎绷带这一点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那个女人是绢枝,她的手肘以下一点都没有刺青,根本用不着扎绷带。要隐藏的反而露出表面,要暴露的,反而藏匿起来。这就是凶手在案件中一再重复的伎俩——心理的密室。”

“神津先生,你这么说实在是太抬举我了。像我这种凡夫俗子,实在是情非得已。”

松下课长露出当天初见的笑容。

“可是,你怎么能够切中河畑京子的要害来质问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