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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纹身杀人事件_[日]高木彬光【完结】

恭介一句一句,越来越尖锐的剖析,就好像钻子一般一步步钻进案件的核心。

“这件案子,我想到一点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凶手布置的计划虽然巧妙,事实上,一点都不想隐藏他自己的罪行。第一次杀人,就在绢枝家,虽然是情非得已,但是藏匿分尸的躯体,死者的脸部却没有一点伤痕。把浴室弄成密室,阻挠有人发现尸体,却又故意不关灯,附近的人哪里不会察觉异样,无论你们去还是没去,都会被人发现的。暂且不提这个。不过居然半夜的时候发现尸体,实在是出乎人意料之外。可是,凶手可能预想到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发现尸体……所以才让电灯亮着,引人注意也不一定。”

“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概是满足一下有偷窥狂的人吧!”

恭介微笑又继续讲。

“这个想法,可以由后两次杀人看出端倪。第二件命案的现场,你知道,数天后这栋房屋会被拆掉。所以凶手故意选这个地方。第三件命案,凶手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剥下有刺青的皮肤,但是却让死者的脸孔完好无缺,如果把死者的脸孔毁了,也许死者的身份就无法认出来,案子就很难查了。”

恭介稍沈默了一下,反问研三:“你知道吗?凶手为什么这么大胆,竟敢暴露罪行?”

“不知道。你是不是认为他是个犯罪暴露狂?”

“不是那种毛病,凶手的确是个划时代的名演员。他要求达到的效果,连一分一厘都有磅秤秤过,然后才开始行动。如果以爱出风头的心理来看,这么做更好。”

“……”

“你知道什么是老千的手法吗?想骗人的把戏,不会从头到尾都是假的,应该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真实的,只有最后一句是假话。这是一种外交哲学。人们被九十九分真实的力量压倒,所以连最后那句假话也就误以为真的了。这是心理学的公式,凶手事实上只是暴露了一些没有太大危害的东西,借此隐瞒非隐藏不可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