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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纹身杀人事件_[日]高木彬光【完结】

“最上久——那个人有点怪怪的。”

“不过,他有不在场的证明。不知道带哪个女孩子一起在东京剧场看戏,到了散场的时候,在银座和人大打出手,当地的警察局留他在拘留所住了一整晚。这件事马上就可以查个清楚。绢枝是九点的时候在下北泽发生事情的,如果,最上久在九点的时候就被扣留在拘留所,那就可以断定他跟昨晚的案子无关。”

“警察那边一查,马上就知道。但是,东京剧场可就靠不住了。剧场里的服务生素质低落,恐怕那个席位上坐什么客人都记不得了。”

“反正东京剧场八点就散场了,所以也没什么关系啦!”

“说得也对。”

英一郎停了半晌陷入沉思,一边深深地吸了口烟。

“但是,凶手为什么要带着尸体逃走呢?这就是这件案子的关键。关于这一点最上久有没有说什么?”

“那倒没有。不过,当我说到浴室的窗口有爬来爬去的蛞蝓,他马上脸色大变。”

“真是个迷信的家伙。他一定想到蛞蝓克大蛇的刺青禁忌。他这样想,也实在太愚昧了。”

“不过,哥哥,一般说来,会把死者分尸,然后带一部分尸首逃走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一般的情形是为了隐瞒死者的身份才这么做。当然,在这种目的下,把头藏匿起来的比较多。不过,今天这种情形很特别,死者的身上有刺青,所以把身体藏起来,也可以说得通。可是应该连头一块儿带走才对。话说回来,这倒是挺费事的。如果引诱到外头再杀害她,反而比较合理。毕竟,如果要掩人耳目,在死者的家里下手,还遗留尸体在现场,谁一看不就明白了吗?”

“但是,也有可能凶手为了方便搬运尸体,所以先藏在浴室,然后再慢慢搬走啊!”

“别开玩笑了。这可是跟搬东西的情形不同。哪里有人把危险的东西放在家里等一两天才搬的?昨天晚上,就应该全部搬走了。”

“但是,凶手把尸体在密室反锁,也许是认为两三天内不会被发现。”

“你也想得太天真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浴室的电灯会一直开着?就算稻泽的话是真的,凶手既然是灭尸,那么电灯更应该关掉,何况电灯的开关又在浴室的外侧,可见凶手并没有意思藏匿尸体。”

“那么,凶手既然不打算隐瞒死者的身份,却把尸体的一部分藏起来,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是心理变态的问题吧!譬如有名的阿部定事件1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这次的案件可以看做是凶手对刺青有特别的感情。”

“这么一来,嫌疑最大的就是早川先生啰?”

“不错。但是,对刺青特别感兴趣的不只是博士而已。至于其他没有露出破绽的人,也不能说就没有嫌疑。”

“这就叫作‘吠犬不咬人’。但是,凶手到底是从哪里逃出去的呢?”

“最可能的情形是——绢枝在八点到九点之间回到家里,凶手在九点到十一点之间行凶以后,就躲在房子里的某个地方,然后躲过稻泽而逃走或者是等稻泽跑掉以后再离开。根据调查的结果,凶手如果要翻过旁边和后面的混凝土墙逃出去,实在有点困难,而且很容易被发现。所以凶手应该是从大门或木板门出去才对,不过门边从九点到十二点有人监视着,那么从绢枝回到家里开始算,凶手只有十分到十五分的时间下手,这怎么够?这些就是研究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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