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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逆境游戏_肥狐狸【完结】

举个例子,一个刑期为一百年的人想要参加游戏,他可以兑换用来参赛的筹码就是一百个“年”的筹码。当他在和自己一样是百年刑期的对手手中赢得游戏,获得另外一百个筹码奖励时,他决定将筹码兑换成减刑。

这时他手上一共拥有两百个筹码,扣去基本参赛资格的一百个,剩下的一百个可以兑换成减刑的年数。但按照规定,这个数字必须打个九折,也就是说他只能获得九十年的减刑,最终剩下十年的刑期。

而和他对战的那一方呢?由于输掉了自己的一百个筹码,这个人不仅还要继续服他那一百年的刑,这输掉的一百年还必须乘以的系数,变成他增加的刑期。也就是说,这个人最终必须服刑两百三十年。

这算起来当然是坐庄的监狱一方更有利,因为两个人对战前的总刑期是两百年,对战后却变成是十加上两百三十年,合计有两百四十年,足足多了五分之一。

按理说这种风险巨大的游戏不会有多少人去玩,但别忘了,这里是个超出常理的场所。会进到这里的人有许多根本就是亡命之徒,对于他们来说,赢下游戏获得的收益即使打个九折也很可观,至于输掉后额外加三成的惩罚制度,管他呢,只要不输不就可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