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1,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privatelifeofsherlockholmes)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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