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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蜜月_[美]詹姆斯·帕特森【完结】》(十三)
对诺拉来说,这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她先在东六十一街区逛了很久。现在,她正在联合广场附近的家具店为一位客户购物。然后,她还得到另一个家具店去看看,最后一站是家英国人开的古玩店。
她是为最早的客户之一的康斯坦斯·迈克格拉斯购物。康斯坦斯----“康妮”绝对不是昵称----从东边豪华的两居室搬到西边中心花园更豪华的两居室里。准确地说是搬到了达科他,电影《魔鬼怪婴》就在那里拍的,“甲壳虫”乐队的主力成员之一的约翰·列侬也是在那里被枪杀的。康斯坦斯虽然退出了舞台,但仍保持着绝佳的表演才能。她给诺拉解释为什么要搬到西边:“太阳从西边落下,我也要在西边最后一套公寓里度过余生。”
诺拉喜欢康斯坦斯,因为她充满活力、坦率豪爽,常说些装饰家最爱听的话。对她来说钱根本不是问题。她已经死了两任丈夫。
“我还活着,还能呼吸,可别对我视而不见!”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
诺拉转过头看见伊万·弗雷扎伸着胳膊,摆出拥抱的姿势。他代理的巴里斯特·葛罗屋古玩店,占了五楼大半部分。
“伊万!”诺拉说,“见到你真高兴。”
“见到你更高兴。”他回答。他亲吻了诺拉的双颊,“你今天又给哪位财神买东西呢?”
诺拉简直可以从他眼睛里读出“钱”字:“她的名字就用不着提了,但是你有生意可做,她扔掉了很多华丽的法国饰品,想换成传统的英格兰风格。”
“那你可来对了地方,”他咧着嘴笑了,露出满口牙齿,“不过话又说回来,你从来都能走对地方。”
接下来的一小时里,伊万带诺拉看遍了全部英格兰风格的家具。他是个行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特别知道什么不该对诺拉·辛克莱尔说。
诺拉最讨厌听一个卖东西的夸什么东西漂亮,仿佛那会影响她的判断。她有自己的审美标准,有自己的品位,一部分是天生的,其余的是靠经验的积累和打磨得来的。她绝对相信自己。
“这是带一片叶饰的还是两片?”她看着一张紫衫木餐桌问伊万,桌子上镶着缎木做的边。
“只带一片,”他说,“但可以放得下两片,我们很容易就能把第二片做出来。”
“这样就行了。”她瞟了一眼价格,给康斯坦斯·迈克格拉斯买东西,真是多此一举。她后退一步,再仔细地看了一遍,然后说了她独特的“我买了”的代替语。说一个字更有力的时候,为什么要费力说三个字呢?
“行!”她宣布。
伊万立刻从书写板上撕下一张“已出售”的标签贴在桌子上。那天早上他已贴了四张这样的标签了,可能也是最后一张。配上“行”了的断层式橱柜、高脚橱柜和靠背长椅,诺拉感到十分满意。
伊万开发票的时候,他们俩一起坐在一个大沙发上。不用说,装饰师要提百分之十的成,大家都心知肚明。
从伊万那里出来,诺拉在一家名叫梅尔卡多的餐厅吃了饭,现在她用不着跑那家英国人的家具店了,在前头的两家商店,她已经买足了所需的东西。她点了一份高步鸡肉沙拉和一份薄煎饼,然后拿出手机打电话。
她先给康斯坦斯汇报了上午买东西的情况,又分别给杰弗瑞和柯勒打了电话,完成了当天的“安抚男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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