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橇装好后,他坚持主张这一天剩下的时间我们什么都别做,养精蓄锐。

他躺在帐篷里,在小笔记本上用卡尔海德小字垂直草书疾写。这一个月来他没能天天记日记,因此心里很不了然。他记日记相当认真,我想这既是对他的家族即艾斯特大家族的一种责任,也是心系家族的一根纽带。然而这是后来我才了解到的,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写的什么。

他迷糊糊地望着我说:“要是去年我知道你的船就好了……为什么他们只送你一个人到这颗星球上来呢?”

“到一颗星球去的第一位特使总是只身前往的。一个外星人是一种稀奇,两个外星人就是一种侵略了。”

“那么第一位特使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

“不对,艾克曼真的不轻视任何人的生命。正因为如此,才宁愿让一个人奔赴危险,以免两人或二十人都担生命危险。不管怎么说,是我主动要求干这差事的。”

“危险之中自有荣誉在。”他显然说了句谚语,接着又温和地添了一句,“我们到达卡尔海德时,也就是载誉而归了……”

他伏案疾书,神情专注,耐心得简直近乎于固执了。当时我从高高地站在脚手架上,给石缝抹灰浆的那个疯国王身上看到的就是这种执著。

翌日黎明时分,没有风,我们足蹬雪鞋,冒着雪花出发了。山上铺着积雪,柔软、光洁,从未被践踏。雪橇载得满满的,埃斯文估计要拉的总重量超过300磅。尽管雪橇像一只设计精巧的小艇,使用轻便,但在蓬松的雪地里拖起来却举步维艰。雪整天下个不停。我们停下来两次吃点东西。山野茫茫,无边无际,万籁俱寂。我们走呀走,不知不觉到了黄昏,便在一座山谷露营。根据雪橇上的里程计,我们走了差不多15英里。

先前我对埃斯文的信任与其说出于内心,还不如说带几分勉强,但现在我完全信服了。70天后我们就会到达卡尔海德。

“以前你这样旅行过吗?”我问他。

“是指坐雪橇吗?经常。”

“长途跋涉吗?”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在克姆冰川上走了好几百英里路程。”

“去干什么呢?”

“猎奇,探险。”他迟疑了一下,淡淡一笑说,“拓展复杂、奥妙的智慧生命领域。”他援引我曾引用过的一句艾克曼智慧小语。

“哈,你在自觉地拓展生命固有的演化范围,拓展的一种显示就是探索。”我俩坐在温暖的帐篷里,一面喝着热气腾腾的咖啡,一面闲谈着,等待野菜粥煮开。

“说得对,”他说,“我们一行六人,都是年轻小伙子。我和我兄弟来自埃斯特,还有四个朋友来自斯托克。旅行没有特定目的。我们想亲眼见一见特瑞曼德尔,那是一座高山,巍然耸立在冰川之上。从陆地上见到它的人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