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一大早就赶到我家来的厨师唤醒了我。我睡得正香,他只好摇动我,凑在我耳边说:“埃斯文爵爷,快醒来,快醒来,国王派的信使到了!”

于是我翻身起床,向客厅走去,信使正在那里等候。就这样,我糊里糊涂地走进了我的流放生涯。

信使宣读御令,我暗自想这倒在意料之中,只是没有料到来得这么快。可是,当我目睹信使把该死的御令钉在房门上时,我仿佛感到他把一根钉子钉入我的眼睛里。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令我痛不欲生。

钟鼓敲响九点时,我离开了王宫。

我只带了我能够带走的东西,如果把我的财产和银行存款兑换现金,就必然会连累与我打交道的人,而与我的关系愈亲密,他们的风险就愈大。

我写信给昔日的克母恋人阿西,告诉他如何从一些贵重东西中获得收益,来供养我们的儿子们,但叫他别寄钱给我,因为蒂帕会派人监视边境的。

我不敢在信上签名字,我也不敢打电话,否则的话,受话人准会被送进监狱。

我往西穿过城市。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思忖:我为什么不朝东走,翻过高山,穿过平原,回到克尔姆地区呢?我,一个徒步行走的落难人儿,为什么不回到我的故园埃斯特,那座荒山上的石头房子呢?为什么不回老家呢?

路上我停下来三四次,回首顾盼,每次都好像在街上冷漠的面孔中间看见一名探子,是派来监视我离开艾尔亨朗的,想回老家的念头真愚蠢,无异于自杀。看来,过流亡生活是我命中注定的,因此我的回家之路就是死亡之路。于是我继续西行,不再回头张望了。

在三天的宽限期内,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最远可以到达距海湾边有85英里之遥的科斯本。

船长们不敢搭我,他们都认识我,因为港口是我为国王建设的。

水陆两栖船也不让我坐。我别无选择,只有徒步前往科斯本。

我发现,叫自己卖国贼是挺难的,难得出奇。这个罪名安在另一个人身上倒很容易令人信服,可是我对自己却半信半疑。

第三天黄昏时分,我风尘仆仆地赶到科斯本,累得腰酸背痛的,因为这些年来在艾尔亨朗,我过惯了荣华富贵、养尊处优的生活,连走路的力气都消蚀掉了。

阿西早已在这座小镇的城门等候我了。

我和阿西克母恋了七年,养育了两个儿子。孩子们都是他生下来的,因此都取他的名字福雷斯·雷姆·伊尔·奥斯勃斯,并且在他的部落抚养。三年前他去了奥格雷隐士村,如今他脖子上戴着“预言家禁欲主义者”的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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