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居室”占地广大,主体部分建在山丘之顶,向四周漫坡而下的是无限延伸的一片绿地,一直到马路边上才有修剪过的树枝。在这片山谷大约好几英里远的地方,就是绿林俱乐部了。

对那个地方,葛屈德和哈尔斯简直着迷了。

哈尔斯说:“老天呀,那里应有尽有!风景、空气、甜美的水质和完善的道路。至于屋子,如果有英国安妮王朝式的前院和玛丽安妮王朝式的后院,那简直大得就像医院了。”

这话有些荒谬,因为房子完全是伊莉莎白女王时代的样式。

我们当然就选定了这个地方。我可不愿意住在那种虽然舒适但大得离谱、又太过偏僻且找不到佣人的地方。我颇为自信的地方就是:不管发生过什么事,我绝不会怪哈尔斯和葛屈德带我去“阳光居室”。还有一点,即使在“阳光居室”

发生的一连串灾难并无其他效应,它却告诉我一件事,就是从某个可能身披兽皮,以追捕猎物为生的半开化祖先那儿,我遗传到了追踪的本能。倘若我是男人,我可能是个追捕罪犯的高手,就像身穿羊皮的祖先追捕野猪一样,绝不妥协与善罢甘休。或是作为未婚女性,由于性别之碍,我生平第一次碰到犯罪事件,可能也就是最后一次了。可是它确实是那样一件让人身临其境、历历在目的大事。

别墅主人是保罗·阿姆斯特朗,他是商人银行的总裁。我们住进“阳光居室”

的时候,他跟妻子女儿,还有家庭医生华克到西部去了。哈尔斯认识他的女儿露易丝,前一年冬天曾对她大献殷情。虽然她很迷人,可是哈尔斯总是容易对女孩有意思,我也就没有把这回事放在心上。我是透过孩子们有点钱在他银行的关系,以及据说他儿子阿诺曾伪造他的签名开出巨额支票的传言,才知道阿姆斯特朗先生的名字的。但我对那个传闻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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