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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辨读凶手_[英]保罗·布里顿【完结】

问询期间应该有“合适的成年人”在场。

纳帕尔对执行逮捕的警官所说的声言现在非常重要了,他当时说不认识萨曼莎,

也没有在她的公寓里见过她。如果他在讯问期间仍然坚持此说,则会确证他有可资

证明的撒谎行为,因为他的指纹已经在现场找到。但是,确证的方式必须是这样的,

它不能够标示这份声言对调查的关键作用,同时又不能够捉弄或者诱导他,否则会

被认为是不公正的行为。

我对班克斯说,讯问的交互式风格必须是命令式的,但也必须是温和的,因为

纳帕尔会意识到对己不利的线索,并因此而产生隔膜。他们必须确定他对包括工作

日程、业余生活和社会生活在内的日常起居的陈述。这可以用来引导出他与妇女之

间的关系史。

“最后要开始集中在他的性欲上,请他解释他的过去发生了什么样的一些事情

以致于使他第一次发生了攻击行为?应该抱怨谁?给他一个在心理上保留脸面的机

会,让他去怪别人,比如他的父母、早年的生活或者任何一个勾引了他的人。”

“然后问他萨曼莎有什么东西吸引他去找她的?她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或者

她过去是什么样的一种人,以致于使他别无选择,只好杀掉并切开她。”

“这时候没有必要提起佳丝明----以后再来谈她的事。”

我建议他们转到凶器的话题上来,问纳帕尔如何搞到刀子的,他觉得有什么地

方吸引他。如果他说出超自然的东西,或者恶魔,或者表现出其他的一些精神病症

状,他们不能够反驳他,也不要显出不相信的样子,而是继续收集信息,继续谈下

去。最后,他们可以拿出在她家找到的指纹,并问他之后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第一次讯问于下午4点01分开始,我在隔壁房间通过现场录像带观察。纳帕尔身

高6英尺2英寸,棕色头发,已经开始谢顶了。他轻松地坐在椅子里,看起来极聪明,

初问期间非常自信,很有礼貌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和住址。

让他签署执行刑警阿兰·杰克曼警官的非常重要的逮捕记录时,纳帕尔同意并

签了字。这里已经形成了一个可以证实的谎言。之后,让他私下里与律师谈话,然

后开始“不加评论”的警方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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