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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辨读凶手_[英]保罗·布里顿【完结】

作为一名心理学家,我认为每一个案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从理论上说,一个犯

罪行为没有理由一定要符合这种整齐划一的范畴,而罪犯更不太可能完全符合这样

的规范。除非犯罪现场有别的东西能够支持这样的发现,否则,我觉得,仅仅根据

定罪率和与目前正在调查的事情没有特别联系的过往犯罪史来做判断是相当危险的

一件事情。

联邦调查局用来生成个别罪犯轮廓的方法,专门为一个多种犯罪和暴力犯罪率

极高的庞大国家所设计。但是,已经证明它很难不经修订后移植到欧洲去用。荷兰

政府发现,他们选择联邦调查局对性犯罪的分类法进行心理轮廓描述时,发现90%

以上的强奸案都只符合fbi的一个范畴。这清楚地表明罪犯鉴别----使用这种方法的

全部意义----极其困难。

就因为那天在匡迪科城的会面,使我们的美国之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