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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玫瑰疯狂者_[美]斯蒂芬·金【完结】

“她自己的野餐会,你是什么意思?”他嘶哑着嗓子问。

他用手指摸着公牛的嘴巴,虽然摸不到,但是能看到它的嘴巴在动。他猜想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但声音并不像他自己,也不像是来自他的喉咙里面;而是来自那嬉皮笑脸的橡皮嘴唇之间。

“她喜欢他吻她的方式,”费迪南德说,“你不知道吗?她也喜欢他用手抚摩的方式。她希望在他们回来之前,他能对她玩一些小小的花招。”公牛好像在叹气。它的橡皮脑袋以某种奇怪的国际大都会式的姿态在诺曼的手腕上晃来晃去。“这些都是女人所喜欢的,对吗?小花招。肮脏的爵士乐,整整一夜。”

“谁?”诺曼冲面具咆哮道,太阳穴的血管突了起来,“谁吻了她?谁摸了她?他们在哪儿?告诉我!”

面具沉默了,或许它刚才根本没有说过话。

“你该怎么办呢,诺曼?”诺曼知道,这是父亲的声音。屁股上有些疼,但并不可怕,而刚才那个声音才可怕。即使那是他自己的声音,同样令他感到恐惧。

“找到她,”他低语着,“我要找到她并教会她怎么玩花招,以我的方式。”

说得不错,但你怎么才能找到她呢?

他首先想到的是位于杜汉大街的女子机构,那儿肯定有罗丝住所的记录。但这不是个好主意,那地方是个经过改装的堡垒。他需要某种钥匙卡,也许跟被她偷走的那只信用卡差不多,用那种玩意儿才能进入。而且可能还需要一些其他工具,以保证报警器不会报警。

如果那里有人怎么办?没关系,必要的时候他可以用枪扫射,杀死一部分人,把剩下的人吓跑。他服役时使用的左轮手枪藏在旅馆房间的保险柜里,这样乘公共汽车时会方便些,开枪通常是最差的解决办法。假如她的地址储存在计算机里该怎么办?现在人人都使用这玩意儿。很可能他在周围转悠并抓住其中一个女人,等她说出密码和文件名时,警察已经出现在眼前,朝他的屁股开枪了。

这时,另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像香烟般忽明忽灭地从记忆中浮现出来:“……很遗憾我会错过音乐会,假如我想要那辆车的话,我不能拒绝……”

这是什么声音?它的主人不能拒绝的是什么东西?

他很快想出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那是金发女孩儿的声音,那个长着大大的眼睛、诱人的臀部的金发女孩儿。她真正的名字叫波尔之类,在白石旅馆工作,很可能认识他那到处游荡的小罗丝。波尔不能拒绝的是什么东西,她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当你把打猎帽戴在头上,用猎手般的聪明脑袋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时,答案就不难得出了,难道不是吗?如果你想要那部汽车,你惟一不能拒绝的东西就是超时工作的额外报酬。既然她要错过的音乐会即将在今晚举行,她很可能现在已经在旅馆里。即使现在不在,也不会等太久。

假如她知道的话,她会说出来的。那个把头发染成旁克摇滚发式的下贱的婊子没有说出来,那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时间跟她进一步讨论。而现在的时间对于他来说要多少就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