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页(5 / 5)

作品:《玫瑰疯狂者_[美]斯蒂芬·金【完结】

“好吧,让我想想怎么开头。”

她又咬了一口热狗,津津有味地欣赏着泡菜带给舌头的刺激,然后喝了一口柠檬汁。她想,等她一讲完,比尔就不愿意再了解她了,他会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又会极端厌恶,因为这个女人居然和诺曼这样一个畜生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但是现在已经为时太晚,她开始讲了。她从容不迫地说着,心情逐渐开始平静下来。

她从十五岁开始说起。当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特别喜欢在头发上系一根粉红色的丝带,她觉得美极了。一天晚上,她打算参加的一个未来家庭主妇集会被临时取消,父亲要在两个小时之后才能来学校接她回家,为了消磨时间,她便去看了一场两个校队之间的篮球赛。她说,她去那里是为了让别人看到她系着一根漂亮的粉红色丝带。图书馆整个都空了。在露天看台上,一个身穿队服的小伙子在她身旁坐下,他是个宽肩膀的大男孩儿。这个高中生如果不是在十二月份因为打架被开除的话,本来应该和其他校队队员一起在场上打比赛。她继续着谈话,任凭自己的嘴巴不停地倾泻,尽管她曾经打算把这一切永远都留在心底。关于网球拍的故事她将永远守口如瓶,不会讲给任何人听。她只对比尔讲了诺曼怎样在度蜜月时咬了她,她努力说服自己这是爱的一种特殊方式;以及流产;她还告诉他面孔上和背部的伤痕为什么会有重要的区别……等等。“所以我总是不停地需要上厕所。”她低下头,神经质地看着自己的手指笑,“不过现在好多了。”她告诉他在他们刚刚结婚时,他经常用打火机烧她的手指和脚趾,幸运的是这种折磨在诺曼戒烟以后就停止了。她还告诉他,一天晚上诺曼回家后,把晚餐放在腿上,一声不响地坐在电视机前看新闻,当主持人播完新闻之后,他把盘子放在饭桌上,拿起一根铅笔就往她身上使劲儿扎下去,铅笔头像一颗黑痣般留在皮肤下面,不过当时几乎没有流血。她告诉比尔,她并不怕诺曼对她的严重伤害,最使她害怕的是他的沉默。当她问他她到底做错了什么时,他从不回答,只是不停地在她身后走来走去,直到她不再说话为止。她没想过要逃跑,那样做无异于往火药桶里扔火柴。他不断地用铅笔扎她的胳膊。肩膀和胸部,每当铅笔头通过外衣扎进她的皮肤里,衣服就发出短促的爆破声:噗!噗!噗!最后她躲在角落里缩成了一团,用膝盖顶住胸口,胳膊紧紧地抱着脑袋。他脸上装出一副严峻的表情跪在她面前,不停地用铅笔扎她,不断地发出那种噗噗的声音。她告诉比尔,那时她断定他一心想杀了她,她将成为这个世界上惟一被一支二号蒙古铅笔杀死的人……她还一遍又一遍地警告自己绝对不能尖叫,因为邻居会听见,她不希望他们发现自己是怎样在羞辱地活着。当她痛苦到了非尖叫不可的地步时,诺曼去了浴室,关上了门。他在那里待了很久。这时她便开始考虑逃跑,只要能离开这所房子,去任何地方都行。但当时已经是深夜,况且他又在家。假如他发现她跑了,他会穷追不舍,一旦抓住她就把她杀掉。她知道他会这样。“他会像咬鸡胸骨似地咬断我的脖子。”她说话时始终没有抬起头来看比尔。她向自己保证一定要离开诺曼,只要他再伤害她,便立刻离开他。但是自那以后大约五个多月过去了,他一次都没有碰过她。开始并没有感觉到事情有多糟,于是她就告诉自己,既然能够忍受他一遍一遍用铅笔扎她,就应该能够忍受他的拳头。她不停地这样想,直到1985年,他对她的殴打突然开始升级。她告诉他那一年温迪·亚洛事件使诺曼变得谨小慎微。

52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