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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玫瑰疯狂者_[美]斯蒂芬·金【完结】

“你要是害怕就好了,”他喃喃自语着,“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感到害怕,我敢保证不会让你等得太久了。”

是的,他非找到她不可。这个春天里发生的一切,那尊为他塑造的迷人的半身塑像,令人兴奋的新闻媒体,那些毕恭毕敬的记者所提问的有关他得到提拔的问题,这些令他感到眩晕……但是没有罗丝,这一切都将毫无意义。罗丝的离去,使那些跟他鬼混的女人变得一钱不值。糟糕的是,他对她的出走毫无觉察,更加无法容忍的是,她竟然为了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美元拿走了他的信用卡。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她恰恰忘记了不该忘记的事情,她拿走的是我诺曼的东西,她忘了我他妈的是个无耻之徒,她得为此付出代价。而且是很高昂的代价。

惊人的代价。

罗丝走后,他掐死了一个与他鬼混的女人,把她的尸体扔到了湖西边那个谷仓的塔楼上。难道这也应该归咎于自己脾气不好吗?他不知道。你这白痴,到底这是为什么,就因为带她出外吃了顿午餐吗?他记得,他带那女人逛完熟食排档来到福莱蒙德大街时,还觉得那个穿了一条浅褐色厚短裤,有着棕色皮肤的婊子挺可爱。他并不清楚她到底像不像罗丝,虽然他跟自己说她长得很像她,而且他居然也相信了。他在用了四年的逐猎牌汽车后座上跟她亲热时,她转过了头,离这里不远有座谷仓上的灯光恰好照在了她的脸上。就在这一瞬间,这个妓女在他眼里完全变成了罗丝,那个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抛弃了他的狗杂种,甚至连他妈的一个字都没给他留下。他连想都没想,就拿起一只三角背心,套在了那妓女的脖子上。她的舌头从嘴里伸了出来,眼珠像玻璃弹子一样从眼窝中向外鼓着。最糟糕的是,那个妓女死了以后,看起来竟一点也不像罗丝。

他并没有惊慌失措……他怎么可能惊慌呢?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罗丝知道这事吗?难道她有预感吗?

难道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跑得远远的吗?因为她害怕他可能也会对她……

“别再愚蠢了。”他嘟哝着,闭上了眼睛。

这主意并不怎么样。他眼前出现的是他近来经常梦到的情景:那只商业银行信用卡变得巨大无比,像一只徐成钞票颜色的飞船在黑暗的夜空中漂浮着。他立刻睁开了眼睛,发现手指破了。他伸开了手掌,冷静地观察着流血的伤口,他已经习惯了坏脾气爆发时他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种种痕迹,也知道该怎么应付它:那就是重新控制自己。这就意味着思考和策划,开始实行计划前需要事先预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