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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rologue(2 / 3)

作品:《[歌剧魅影]情人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颗森白恐怖的骷髅头

……

压轴节目《恶魔之子》详细介绍:

“恶魔”两个字绝不是夸张。他拥有最恐怖的相貌,最天才的头脑,以及最动听的嗓音。

如此富有戏剧性的组合,如果不是罪不可赦的恶魔,仁慈的上帝怎会对他施以这样严厉的惩罚?

我们在沼泽地发现他时,他浑身都是血,肩部、手臂和小腿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口,大头蝇在周围盘旋不止,不远处还有一只秃鹫虎视眈眈,俨然已将他当成死人。

他的眼神却异常冷静、清醒,一边往伤口上倒火药,一边近乎漠然地观察着我们,似乎只要我们有异动,他就算拼上性命,也会将我们置于死地。

我们怀疑,那时的他之所以全身浴血,是因为刚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否则无法解释,后来他为什么会有一双鳄鱼皮短靴。

至于为什么不是杀了人——噢,女士们先生们,请放心,他绝对不是逃犯,警察先生们不会放过一名长相这样特别的逃犯。

加入马戏团不到半年,他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包括最复杂的变魔术,我们可怜的魔术师先生不得不打包行李,换一个地方谋生。

他还学会了如何将火焰玩弄于股掌之中,要不是我们那位喷火女郎足够美艳,估计也得打包走人。

他甚至学会了我们侏儒男孩的拿手好戏——如何在双手双脚被捆绑的情况下,挣脱被打死结的绳索——老天啊,要知道,他几乎是两个侏儒男孩那么高!

这半年来,我们见识了他那堪称可怕的头脑与天赋,完全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

在西部,他跟一位快枪手学会了如何闪电般拔枪、开枪;在翡冷翠,他在一家歌剧院——后门的下水道旁边——跟里面的歌唱家学会了如何用歌声蛊惑人心;在一个个破烂不堪的小酒馆里,他在赌桌上学会了各种各样出老千的方法,甚至自创了一种不碰扑克牌也能出千的绝技。

我们相信,要不是上帝给了他一张魔鬼般丑陋可怖的脸庞,他绝对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人物。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