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蓝秀已经十分优秀了,她漂亮,能干,可在这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里,蓝秀觉得自己就是灶头里烤过头的番薯,又黑又瘪,浑身带着土气,哪像海市这些时髦的姑娘啊,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这种时髦,是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和眼界带来的,也是蓝秀怎么都学不会的。

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丈夫心心念念想要回到这个城市。

“走,我带你们去招待所先住下来,然后咱们在找一个合适的房子租下。”

因为怕自己租的房子蓝秀不喜欢,所以简西还租着原本那个小单间,准备在将她们娘俩接过来的这段时间,先在招待所将就几天,等蓝秀挑中合心意的房子,再一块搬过去。

“你不是租了房子吗,干嘛再浪费那些钱呢,你挣钱又不容易,我可舍不得糟蹋。”

蓝秀将视线从那些来来往往的时髦女郎身上收了回来,想到简西提过他早就从简家搬出来,租了个小房子住,觉得没必要浪费去供销社开房的钱。

“房子有些小。”

简西有些犹豫。

“只要有张床就好了,咱们三个先挤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