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作者为什么不写他的兽形是什么?

这会没人能回应斯南的疑惑。

“凯斯”低头看了看斯南,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这只兔子不错,正好用兔皮来装饰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亚雌当然不会招惹这个来部落不久,却立下许多功劳、在族长那里很有威信的年轻人。看了看斯南还在旁边,亚雌性随手拿了一块瘪瘪的干肉,递给他:“兔子没有了,分你一块肉吧。明天再给你分一块鲜肉。”

斯南的手还没伸出去,一只白皙的手拎着一根草绳,已经递了过来。

这里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点也不讲究。

斯南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草绳缠着,为了拎起来时不用让手沾到肉腥的。

他忍不住心里笑了,这人到哪里都这么洁癖,任谁多见几次,都能看出他的身份来。

“兔子我拿走了,肉给你,我有很多。”“凯斯”言简意赅,似乎不愿意欠人情,将一块上好的猪腿肉给了斯南,转身潇洒地带着兔子走了。

“你运气可真好,凯斯的脾气可不总是这么好。”亚雌性看着他笑说,说到一半,突然打量了一下斯南,再看看走远的兽人,表情微妙。

斯南完全没注意,又领了点红色的果子,转身回去了。

猪腿肉很肥,用山洞里的盐腌渍了,烤一烤也还能吃。斯南还找到了一点辣椒,看来原书作者也知道让兽人们什么也没得吃是一种酷刑,好歹让调味料还比较普及。

这样用辣椒配上味道非常酸的红果子,可以作为调料去掉一点膻味跟肥肉的腻味。

南美洲风味的菜肴经常有用肥猪肉沾甜辣酱的,斯南对此接受良好。

只是他还没吃,山洞外面似乎就来了人。

对方沉默地站在外面,似乎是把什么东西放下,很快就不见了。

斯南好奇地出去看了一眼——

是一只用草绳子以熟悉的方式拴起来,乖乖蹲在一边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