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不是没想到啊。那还揣着明白装什么糊涂?

林之喝了口汤咽下去,“你管好你那边的人,我这边基本没问题。合作初期,总是要磨合一段日子的。”

“真没问题?”宋意擦擦嘴,轻笑,“你手下好像有那么几个刺头。”

“那可都是我的大宝贝——”林之瞪视着他,“宋意,先声明啊。手不要伸得太长,毕竟咱俩企业文化不一样。”

“我只看项目进程,别的决不轻易插手。”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在林之的带动下,两人来了个响亮的击(er?)掌(guang?)——

第8章

晚饭后,宋意去了书房。

林之一个人呆着无聊,在公寓里逛了一圈。从顶层天台泳池闲晃到中层健身房,再到厨房旁边的酒窖。

没结婚之前,他是club的常客。几个小男友都是在那里遇到的。

同性圈子很小,线上交友几乎全是照骗党和约p党的天下,酒吧里的又素质参差不齐,只有高门槛的会员制夜店,碰上合意的人选几率比较大。

两三年下来,朋友倒认识了不少,能看上的却是寥寥无几。

宋意完全是个意外。

那天在宋氏金培教育董事长办公室,凭借练就多年的观人gay达,林之一眼就瞧出端坐在班椅里的男人是同类。

——对方的眼睛在不经意扫过自己时,有小火苗在微闪。和吧台前那些上来搭讪的一般无二。在这一点上,他从来不会弄错。

原本是上门兴师问罪去的,最后不知怎的,和那人聊完提前预约好的一刻钟,竟始终没切入正题,最后不了了之。

第二天,收购合同变成了婚约协议。

不惊讶,有点窃喜,再翻看里面的内容,又一下气着了。

防备功夫做得真足啊……一点漏洞都寻不着!

以彼之道还之彼身,林之一口气加了上百个条款。比初始版本还多出一倍——只要这些条件对方都能接受,他有什么不敢答应的?

冷淡,呵。长得够养眼,留着光看也行啊。送上门的合算买卖谁还不做呢。

只是后来,两人婚姻某生活的和谐程度大出他所料。当时所提的一些原则性问题,如今就显得诡异加可笑了。

比如第一百七十八则:在不隐瞒对方的前提下,允许出入部分声色场所(包括但不限于ido会所)。

ido会所是林之每周必打卡的俱乐部,寻猎之余也娱乐消遣。写这一条时,就为万一合不来,还能各玩各的。

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至少,他今晚去不了。要去得报备。新婚第一周,就到外头浪?脸皮再厚也开不了这口啊。

更悲催的是,以后想去的话,必须先征得宋先生本人同意。这是什么惨绝人寰的条约?!

简直凄凉到质壁分离。

只能等有机会再提了……还得挑个对方心情好的时候。

林之信步来到底层的影音室门口。想了想,返回酒窖,顺来一支红酒。这才进去打开设备,窝在沙发上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