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血玫瑰(3 / 3)

作品:《我在神魂炼狱当大佬

正常情况下,医生上班期间,身上应该洒的是消毒水,而不是香水。

“哦?那人家身上的味道好闻吗?”

她妩媚地一笑,荡人心魄。

手指还在他手臂上轻轻地挠圈。

她只能轻轻的挠啊挠的,想使力也是不成。

欧阳逍的大手还没放开她的手腕呢。

血玫瑰果然够艳,确实是个绝色尤物。

只不过,欧阳逍对她并不感兴趣。

不光是对血玫瑰不感兴趣,他对女人都不感兴趣。

包括齐樱和楚玉佳在内。

毕竟他才十八岁,还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最多只是对她们的身体好奇而已。

对血玫瑰不感兴趣的原因还有一个,她有大麻烦。

……

血玫瑰偏着头问道:“你为什么说我‘居然还敢冒头’?难道你知道我惹上了麻烦?”

“知道一点。”

常建军说,血玫瑰招惹了新任怪剑之主。

怪剑之主本身或许不厉害,但怪剑厉害。

怪剑在手,五级人格以下修炼者几无敌手。手中没有怪剑,有可能连三级人格都干不过。

其手下十大护法也很厉害。

最差的都达到了三级人格。

想要成为怪剑之主其实很简单,有机会获得怪剑,并能成功拔出鞘中剑。

血玫瑰偷走了怪剑,十大护法正在缉拿她。

不但要拿回怪剑,还要让她当怪剑之主的夫人。

所以她现在很麻烦。

欧阳逍不怕麻烦,但他不想招惹无谓的麻烦。

……

“那你知道怪剑之事?”

“知道一点。”

“小兄弟还没女朋友吧?要不考虑一下我?这样,连人带剑,都是你的了!”

血玫瑰吐气如兰地说道。

欧阳逍对人不感兴趣,但对剑感兴趣。

他敢肯定,这把剑绝对是神格高手之物。

自已获得补天胶和神魂狱没几天,就能拿下胡莱、桑星两位三级人格修炼者,就能阴死梁天道,抢夺阴魂灵晶的速度就能快过五级人格…外物力量的甜头,他尝过了。

他很喜欢那种强大的感觉。

如果他能得到并能正常使用怪剑,那他的战力将直接暴涨三倍,可以跟卢齐兵媲美。

欧阳逍很想得到怪剑。

可是,他不想招惹十大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