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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佩服我我的人多了(2 / 2)

作品:《蘧小娘子

蘧小英点了点头,道:你尾随我两天了!究竟想干嘛?

常佑平一笑道:比武啊!不过你这剑术是个什么路子啊!不是削耳朵就是撩腿的,实在是没有见过啊!

这有什么?剑走偏招,我如果是正面和你交锋,那我不是找打了吗?还有剑可以进攻,当然也可以防御,但是上战场,那么剑的杀伤力就没有长兵器大了!

嗯,这一点你没有说错,古书记载,战国时期,兵士用的长戈,那杀伤力就是刺,勾,防御力差到几乎为零的。

什么啊!戈这类兵器不适合战场厮杀,所以到了汉朝以后,兵器都转化成刀剑之类的紧身攻击武器了!你想想一个剑客遇到一个使用戈的会怎样?那不是很明白吗?只要近了身,那就没得比了!

吆喝!你对兵器流挺熟悉啊!常佑平看着蘧小英,问道:那你说说刀和剑哪个杀伤力更强呢?

蘧小英走了几步,把剑收了起来,看着常佑平想了一下道:不好说,不过剑也分好几种呢!

第一种就是重剑,此类剑又长又重,所以攻击力也就强,但是灵活性就差了!

第二种就是我用的这种一般剑,这种剑是大众剑,说实话就是江湖人使用的多,因为单打独斗时,够灵活,攻击力也不差是够用的。

第三种就是软剑,这类剑很少人使用,一般使用软剑的人,都是武功高强之人的,因为这种人内力深厚,所以才能对敌造成杀伤力,不然的话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兵了!

最后一种就是短剑,犹如匕首一般,这类剑适合文人使用,用于自我防护,当然种短剑的使用面不宽。

常佑平啪啪啪的鼓掌了起来,佩服的道:姑娘厉害啊!那你说说为什么军队士兵,都喜欢刀和枪呢!反而很少用剑?

蘧小英一笑,道:刀的作用在战场上比剑用着称手,因为刀背厚,重量上占了优势,想要破甲,那就必须得有锋利的兵器来破,但是剑太软,刀不同一面厚一面薄,适合砍啊剁啊的。

长枪就更不用说了!一枪刺出犹如神龙直捣黄龙,在战场上可以远攻,也可以近防,所以是兵者的最爱。

厉害厉害!常某佩服,佩服啊!

呵呵!佩服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