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3 / 4)
作品:《(聊斋同人)有姝》她想得极美,丹凤眼儿微微一抬,就楚楚可怜、盈盈似水地朝少年看去。
也合该她倒霉,碰见的是末世来的有姝,而非之前那个赵有姝,“怜香惜玉”这种词汇早已被摒弃,取而代之的是“女人与小孩最需戒备”。为了快点了结此事,有姝大步走过去,左手揪住孙喜鹊脑后的发髻,右手扯开她耳朵,拎着她在公堂上转了一圈,言道,“耳后朱砂痣,天生的,大家可以看一看。”
可怜孙喜鹊像猴儿一般被他溜了一圈,且还疼得哇哇直叫,待他放开后,耳垂那处竟被撕裂,直往下滴血。她欲哭无泪地唤了一声“赵公子”,那人却连个正眼也不看她,蹲下身抬起方胜的脚,将其脚底板对准大家。
“果然有三颗痣,他的的确确是方胜!”
“那地上的尸体不用问,必是给赵公子托梦那二人。”
“是不是他二人,可以去嘉兴查验户籍,不出三五天就能得到结果。”
百姓们议论纷纷,却见赵公子放下方胜的大脚,背转身直扇鼻子,复又接过赵知州递来的帕子拼命擦手,显然被那两个腌臜东西熏到了。不少人发出善意的哄笑,都觉得这赵公子看着有些孩子气,又白白嫩嫩、乖巧可爱,哪里是大奸大恶之人?
正主儿都已找到,太守已无可辩驳,他摇摇晃晃坐回原位,极力思考该如何脱困。
赵知州却不给他机会,当堂命孙喜鹊和方胜写下认罪书,孙喜鹊不识字便口述,由师爷代笔,随即又命二人家属也交代讹诈的经过,一一写就并画押。担心上头对供述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赵知州一不做二不休,请求在场所有官员与百姓当个见证。
百姓自然无有不应,官员们亦不敢不应,挨个儿在证言上签了名,或按下手印。
拿到厚厚一沓证供,又将孙喜鹊、方胜、二人家属、总捕快等涉案嫌犯收押在自己所管辖的监牢内,赵知州这才满意,带着儿子告辞离开。至于太守,他早已晕倒在公堂上,被百姓扔的臭鸡蛋和烂菜叶子给埋了。
父子两刚出衙门,就见王氏已备好马车等在路边。一家人抱在一块儿抹了几滴眼泪,上车后方低声交谈。
“儿啊,果然是那两人托梦给你?”王氏一脸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