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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3)

作品:《晨昏

这簪子是她十七岁生日那年,明苏亲手所制。

她怎么会认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竟然有说虐的。

我不信,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

第九章

随信国公主这句话,几上匣子,与匣子中的金簪,仿佛倏然间黯然失色。

瑾嫔也是意外,但她反应快,转眼间便收敛了意外之色,笑着道:“殿下再细看,这是郑家那位小姐曾用过的簪子。”

明苏伸手,从匣中拣起簪子,随意地看了两眼,又丢回了匣子里。竟看不出她是信了,还是不信,又或是根本厌恶这金簪,不愿多加沾手。

瑾嫔今日来见,是打定了主意,要与公主结好的,但若是公主以为这金簪并非那郑氏之物,是她在捉弄公主,恐怕就是结好不能,反倒结怨了。

“殿下容禀。”瑾嫔连忙道,“这簪子四日前被人典当到了一家当铺中,原本簪子都旧了,不值什么,但当铺的管事有一双慧眼,瞧出上头所嵌的白玉,并非凡品,便上报了主人家。那家当铺的主人恰好与臣妾兄长交好,得了簪子后,将簪子赠送了臣妾的兄长。”

明苏端起茶盅,茶盅里的茶都凉了,她抿了一口,已不耐烦。

郑宓暗叹了一声,脾气变差了,耐心也差了。她总是习惯于照顾明苏的,便道:“赠送了你兄长,而后如何,瑾嫔,你拣要紧的说。”

她这一提醒,瑾嫔方觉说得过于零碎了,连忙将要紧的刨拣出来,道:“这簪子上有那郑氏的闺名,兄长一面寻了郑家旧仆确认,的确是郑氏所有,一面将那典当之人寻了出来。那人是方入京的士子,入京不过三日便将身上的银钱用尽了,只得典当物件支应用度。据他所言,这簪子是他半月前自容城的一名赌徒手中所得……”

她有根有据地说到此处,明苏的神色依旧无缓和。

瑾嫔不免急了,声音中不免带了出来,语速也快了许多,将那赌徒姓甚名谁,居住何地,统统说了出来。

说罢了,方道:“臣妾的兄长很是敬佩殿下,早有效力之心,只苦无门路,不能面见殿下,诉说忠心。侥天之幸,让他得了这簪子,自是大喜过望,立时便费了好大的功夫,送入宫来,央臣妾代为敬献。兄长是万不敢欺骗殿下的。”

明苏缓缓地将茶盅放下了,既未说信,也未说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