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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原来是个神经病

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多年前的谭雨乔只是个小鲜肉,而现在的谭雨乔,却已经站在娱乐圈的巅峰了,他看见陈千卿,眼里同样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掩饰住了。

孙柏奇开玩笑道:“陆哥,你可真够痴情啊。”

陆正非的事情他们圈子都听说了,开始还当个笑话,但是自从陆正非的父母出事,陆正非掌控了陆家之后,也没有人能有那个资本继续把陆正非当成笑话了。

陈千卿其实有点奇怪为什么陆正非会叫他过来吃饭,但陆正非的下一句话,就解开了陈千卿的迷惑,陆正非道:“千卿,今天巧,正好遇到你同寝室的同学。”

陈千卿一愣,随即听到一个声音响起“千卿,好久不见啊”。

陈千卿顺着声音望过去,居然看到了一个熟人——没错,就是当初那个天天在寝室喷香水的娘炮,高梓语,只不过他现在被大众知道的名字,却已经改成了马秋。

马秋头发短短的,虽然捏着筷子的动作还是有些娘气,但也好歹算得上是个男人了。

陈千卿看了马秋一眼:“好久不见。”

马秋道:“毕业之后就没怎么看见过你了,没想到今天这么巧,能遇到陆哥……”他言语之间,似乎和陈千卿非常的熟悉,而坐在他身边的男人,也伸手宠溺的摸了摸马秋的头。

陈千卿只当做没看见,他对马秋没有好恶感,只要马秋不惹着他,对于马秋的这些小伎俩,也挺无所谓的。

陆正非也不傻,看出了陈千卿眉目的间的冷淡,他看了还笑的灿烂的马秋,眼神里有些阴郁的东西在酝酿。

好在陈千卿及时缓解了尴尬,他道:“我想喝粥。”

陆正非给陈千卿点了碗粥,又问陈千卿还想吃点什么。

陈千卿摇了摇头,示意并没有什么想吃的了。

马秋看着陆正非和陈千卿两人的互动,微微眯了眯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片刻之后,他才道:”千卿,你最近在干什么呢?上个月的同学会怎么都联系不上你,祝茂可是废了老大劲呢。”

同学会?陈千卿就算没出去躲,估计也不会去,但是听到祝茂的名字,陈千卿的表情还是缓和了一下,他道:“有点事。”

马秋笑道:“下次一定要来啊,我看班上好些人都想你呢。”

陈千卿脸上本来就没什么笑意,这会儿眼神更是冷淡,正好点的粥上来了,他直接拿起勺子开吃,没有再回马秋的话。

陈千卿这幅模样,自然会让有些人感到不愉快,特别是某些刚被勾搭上的小情儿。在他们的眼里,陈千卿有什么可自豪的?不都是皮肉生意么,何必当个婊子还立牌坊。

马秋虽然还在笑着,眼里的笑意也淡了许多,他拿起筷子继续夹菜,看样子也不打算和陈千卿继续装熟了。

其实马秋跟着这个金主也就是两三个月的时间,在他知道陈千卿居然是陆正非的情人之后十分的惊讶,毕竟在他的眼里,陈千卿这种天骄之子居然走上了这条路是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

可在见了陈千卿一面后,马秋心里却有些不平衡了,他不知道为什么陈千卿居然在这么多人面前还是一副冷淡的模样,难道说,陆正非就喜欢这一口么?

马秋眼神一转,忽然有了个坏主意。

第66章贱人就要整

马秋是个gay,还是个最不受欢迎的娘gay。但是他的这种形象,在他进入娱乐圈之后有了很大的改变。

经过娱乐公司改造形象的他,不再做兰花指,不再穿皮衣皮裤,不再留长发。于是剪了短发,穿上白衬衫的他,成了一些追星一族口中的白马王子。这年头流行的都是奶油小生,马秋长相清秀,再加上文艺的气质,很容易获得女生的好感。

但马秋欲望不止当个花瓶一样的明星,他想在演艺圈里走的更远,所以当机会来临时,他毫不犹豫的抓住了。

有些人面对潜规则会犹豫,但对于欲望过于浓烈的人,面对潜规则只会牢牢抓住。

包养马秋的这个人,是陆正非的朋友,叫孙懿扬,是孙柏奇的表兄,如果没有孙柏奇,他估计连今天这顿饭都没资格坐在这里。

但陆正非把孙柏奇当成了自己弟弟,所以也给了孙懿扬几分薄面。

孙懿扬虽然不是孙家的嫡系,但手里也握着些资源,要包养马秋这样的小明星,完全足够了。因为他包养马秋的时间很短,所以他并没有和马秋详细的讲过陆正非和陈千卿的事儿,但今天之所以把马秋带来,就是因为马秋说他和陈千卿当过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