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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龙御宁波(3 / 4)

作品:《海上升明帝

“嘉靖二十年时,湖州知府张铎请将官民田摊平一则,行扒平法田赋改革,就是田不按官民,税不分等则,一律以每亩三斗起科。”

张铎所做的,其实就是宁波现在搞的,把田地先整合折算成标准上田,然后统一每亩征三斗,当时定的税率其实就是十税一。

“江南常镇苏松湖嘉杭诸地的重租田,每亩四斗到七斗多之间····”

朱以海倒也知晓江南征的最高的时候达到每亩八斗多,但这里有个前提,就是那些田其实是明初没收的元朝等的官田,所以称为重租田,本质上就是朝廷租给百姓的田,收的是租,跟一般民田不一样,一般民田那地是自己的,交的是赋。

亩收八斗的租,以江南亩产起码三石的收成,八斗租其实不高,毕竟民间百姓租地主的田,交的可不止八斗。

不过江南是粮赋重地,田地收成高,田赋高也是事实,比如嘉兴府的嘉善县,每亩赋额无论田之高下,概以三斗三合起科,而徭平又有五升有零,其视嘉兴多九升八合三勺。

“那通过清量,现在宁波府有多少标准亩?”

钱肃乐的回答让朱以海有些意外,“经过清量和整理折算,最后实得标准上等田二百一十八万两千八百亩,其中水田就有一百六十一万九千亩,旱地五十六万三千八百亩,园地百万亩,林地六百余万亩,草地湿地九十多万亩····”

这些田地统统进行折算为标准上亩后,是二百一十八万两千八百亩。

“居然有这么多?”

原来宁波一府是三百九十万亩地,但这是二十四种税率下的不同田地,实际田赋丁银等折银不过二十一万六千九百多两,每亩征粮实际是平均九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