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切有我(1 / 2)
作品:《妖孽小医仙》夜路上,努力走的平稳,减少颠簸引起刺激的陆凡,只感觉一阵香风跟柔软从背后袭来,软糯的嗓音咬耳朵般开口道:“陆凡,你为什么喜欢叫我姐呢?不是应该叫我嫂子吗?”
陆凡身体一僵,心里更是一阵燥热,好似被戳破心事的少年。
当年,郝巧云嫁到龙潭浜村时,的确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惊艳了不知道多少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显然,那时尚未离开过校园的陆凡,也是那些土包子之一。
村内包括他在内的很多年轻人,都认为那个叫李望更的相亲配不上郝巧云,甚至所有人都配不上那个相貌绝美,气质温婉,两只水汪汪大眼睛好似会说话的巧云姐。
不过,这本是少年的冲动,不久,陆凡就将其忘到了脑后。
现在,经当事人提起,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让他的思绪跟情感好似也回到了四年前。
“都是乡里乡亲的,叫姐不是显得亲嘛,你要是不愿意的话,以后我就叫你巧云嫂子。”陆凡敷衍道。
郝巧云却有些慌张,“别别别,叫姐好听,叫嫂子显老。”
“叫什么都不老,巧云姐,你也就是在村里不出去,就凭你的身材跟相貌,到了大城市里面,肯定会被当成在校大学生,还是校花的那种。”陆凡半夸赞,半客观道。
郝巧云就算当不上校花,妥妥的系花无疑。
没有女人不喜欢被称赞,尤其是被不讨厌的男人称赞。
“真的吗?”郝巧云内心甜蜜,若有所指,含糊道:“哎,我要是晚嫁过来几年就好了。”
“晚几年的话,你打算嫁给谁啊。”陆凡顺势问。
郝巧云没有回答,叹息一声,“哎,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姐现在这残花败柳的身子,恐怕给你你都不要吧。”
“我……”陆凡张了张嘴,不知如何应答。
说要,好像有占便宜的嫌疑,让本就暧昧的气氛,变得无法收拾。
说不要,不仅违心,还伤人。
意识到不对劲的双方,默契的选择了沉默,望着近在眼前的村口第一排的新房,那正是郝巧云的家,陆凡又松了一口气。
只要将人送回家,今天发生的一切就算过去,双方都可以将其埋在心底。
电视跟智能手机的普及,让人闲暇时更喜欢躺在沙发跟床上。
天刚黑不久,没有路灯照明的龙潭浜村的街道上几乎空无一人。
没有做贼却心虚的二人,直到走到门口,将郝巧云放下后,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就在郝巧云找到钥匙,打开房门,陆凡打算告辞时,一道强烈的强光骤然在黑暗处亮起,随之而来的则是一声爆喝。
“好啊,你们两个奸夫淫妇,这次被我抓了一个征召,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陆凡!?竟然是你这个混蛋,不仅跟我抢苏月,就连巧云你都不放过。”
随着强光手电筒在二人脸上摇晃,一个熟悉的嚣张身影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