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1 / 2)
作品:《我把反派当主角宠后[穿书]》天色渐晚,夜幕四合,沧源城占地最大的一处建筑城主府里却还是灯火通明。
贺兰家族隶属于沧澜帝国皇室,盘踞沧源城长达数百年之久,发展迅速且稳健。
据小道消息说,这个家族甚至跟沧澜帝国第一宗门天阴宗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而现在贺兰家族的家主贺兰荣淋着雨,毕恭毕敬的站在大厅外垂首侍立,一句话也不敢说。
大厅里站着一个身穿白袍的黑发青年,袖口和领口均绘有云霄图案,负手而立,抬头看着窗外渐渐暗淡的天色,眼里一片晦暗,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偌大一个城主府一时之间鸦雀无声,城主贺兰荣更是冷汗直冒。
沈长越站在窗边感受着窗外猎猎寒风,面无表情的思考人生。
他的记忆还停留在自己心脏病住院治疗的时候,医生说他可能撑不过去这一关,他心态倒一直挺稳,想着自己一个孤儿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医院里还有心情无聊看看小说打发时间。
然后发现他激情熬夜追了快半年的某末点打脸逆袭爽文突然坑了,作者冬瓜不吃皮留下无数大坑弃号跑路,他甚至都还没来得及给无品坑比作者寄刀片,心脏病就突然复发,紧接着眼前就是一片漆黑。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他睁开眼,发现自己竟然穿书了。
——正好穿进自己闭眼前看的那本坑文里。
悲剧的是他穿的不是主角,而是一个炮灰。
这个炮灰跟他同名同姓,姓沈名长越,在书的前面部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配角。
——他拧断了主角的双臂,打折了主角的双腿,穿过了主角的琵琶骨,把他当畜生一样关在铁笼子里,顺便肩负着把主角带回去给老怪物挖心取金手指的光荣任务。
当然,他只成功了一半,龙傲天男主作为作者亲儿子,逆袭打脸的主角,在饱受精神和□□的双重折磨后在红颜知己的帮助下顺利逃走,并发下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总有一天我龙傲天轩辕玄要回来一雪前耻,让你们悔不当初!跪在我的脚下痛哭流涕挣扎求饶!
这个宏大的愿望在短短三年后就成为了现实,经历了非人折磨的主角快速成长,强势逆袭打脸复仇,把折磨他的小喽啰沈长越废去修为,打断四肢扔进了万魔蛇窟。
被打成废人的沈长越在蛇虫的撕咬下哀嚎了整整三天,眼睁睁的看着蛇虫攀上自己身体,一口一口撕咬自己的血肉,直至最后只留下一具森森白骨,才终于咽气。
这个炮灰死的时候评论区一片大呼死的好,大快人心的书粉,沈长越作为一个爱看末点逆袭流爽文的宅男,也是其中一份子。
甚至还在这个炮灰死的时候激情为作者打赏砸雷,觉得死得其所,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名字和炮灰一样有任何不满。
——他把自己的名字全文替换成了张三,选择了眼不见心不烦策略。
但他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会真的穿书穿成沈长越,果然老话说的好,逃避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
他在刚刚发现自己穿过来时就开始慢慢接受原主的记忆,然后掐指一算,这个时机非常好,他来的实在太是时候了,原主已经把龙傲天主角的琵琶骨穿了,腿打折了,胳膊卸了,并且关在笼子里当畜生毒打半个月了。
作死作完了,大祸闯下了,原主一闭眼不见了,烂摊子都丢给他了。
“......”沈长越抬头望天,无语凝噎。
怎么就穿成了这个坑爹的时间节点,但凡他早穿过来半个月,都不是这么一个尴尬的局面!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现在的男主应该还被关在练牙狱里,被当成猪狗一样饲养着任人毒打,和猪狗抢食,苟延残喘,顺便开始叠加仇恨值。
他嘴角略微抽搐了一下,下一刻霍然转过身来。
外面灯火通明,贺兰荣仗着仅次于沈长越的修为敏锐的感知到动静,立刻往前走了两步,沉声道:“少宗主有何吩咐。”
——都在这儿低气压的罚站了一个晚上了,他们就是再蠢再笨都能看出来少宗主心情不佳,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龟孙子惹到了这位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