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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甩掉他,跟我(2 / 5)

作品:《来吻我

倒打一耙,如果不是她反应快,恐怕就走投无路了。

对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鹿豫顶住桌子,

“我都说了喜欢残缺,我就喜欢那种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喜欢你很奇怪?你看起来像活不久的样子,没想到打不死。”

丁费思长相太孱弱了,完全没有明艳之感,就算是画了浓妆,都觉得雾蒙蒙的,像云雾山茶,不像明艳的牡丹。

因为丁费思不晒太阳,看起来太白,白得没了血色。

半死不活。

形容很是得衬。

丁费思用尽全力推两个人中间的那张桌子:“你他妈才半死不活。”

鹿豫:“你憋气憋得脸都红了,还不能把我推下去,不是半死不活是什么?”

鹿豫突然用了力,丁费思直接被推得往后滑,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丁费思涨红了脸:“你无耻。”

鹿豫松了手,没把她推出太远,怕她掉下去,还嘲讽道:“你弱鸡。”

丁费思:“你抄都没用,水平垃圾,泡汤抄手都没有你水。”

鹿豫毫无惧色,反问道:“我那是抄吗?”

“不是抄是什么?”

“老子那是喜欢你才中译中。”

鹿豫一脸的嚣张无耻。

这言论,却仿佛让丁费思听见“我是喜欢你才摸你的”这种论断。

想到刚刚自己居然将对面的无耻之徒引为知己,丁费思恼羞成怒。

“喜欢这个词你也有脸说得出口,你这翻译水平放在古代,两国已经开战了,你要点脸吧。不要污名化这个词语。”

她一口气都不带喘,愤怒道,

“喜欢是尊重,你扪心自问,你的行为是喜欢我的文字吗?你看到了就想剽窃,这明明就是心怀不轨。”

鹿豫坦诚道,

“那确实是不怎么喜欢你的文字。”

他发现,他喜欢她的人。

本来是想看她半死不活的,但是看见她半死不活又垂死挣扎,怎么都吵不赢他的样子,鹿豫觉得更喜欢了。

半死不活还挣扎,才有葳蕤的生命力,这不就是适合当故事主人公的人?

太可爱了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