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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节 族产(4 / 4)

作品:《临高启明

“的确有这回事。不过我们没什么好说的,陈家有功名的人不多,从无投献之事。”

“唉,不是这么简单!”陈定说他已经大致研究了下相关的法规。其中有几条就是专门针对宗族的。

“你也知道,族里的土地,一部分是个人的,一部分是族里的。这些族里的土地这次都要确权。”

“确权便确权,地契难不成是假得吗?”陈霖感到奇怪。

“贤侄,你这就是少年心浮了。官府的文书,都要细细琢磨才是。”

按照新的政策,宗族土地各自确权,个人的属于个人,宗族名下的财产要转型为“有心责任公司”或者“财团法人”所有。

“所以未来陈氏宗族的地肯定会转为陈氏公司所有--对了,也包括丝坊。”

“然后呢?”陈霖还没明白。

“吴老爷赠给我们的一股,照理也是要纳入这公司里的。我们就以这公司的名义给被征地的人若干干股。让他们每年可以坐收盈利,他们自然就愿意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意义啊,现在宗族的土地收益,不也是大家享受的吗?每年的年例,男丁们多少也有一点,家里有事的还能补助些许……”

“呵呵,你怎么不开窍!现在族里祭祀地的收入,怎么用,给谁不给谁,都是族长、掌案一句话的事,最多几个族里长老能发表些意见,其他人都是没份说话的,给不给,给多给少都是族长、掌案说了算,账目更是糊涂账。改成了公司,那就是正儿八经按照生意来做,一年收益多少,提留多少,公费多少,大家按股份应该分多少,都是清清楚楚的。这个明明白白的股份不比随心随意的年例强太多了?你觉得族人们会喜欢哪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