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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审俘 二(2 / 5)

作品:《临高启明

有这样的事情?几个人都觉得很吃惊。这在明代中后期是相当常见的事情,叫产去粮存:地卖掉,但是税务负担一点不少,买主反而不用缴税纳粮。往往造成农民失地之后被迫逃亡。

“这些年合着朝廷的钱粮特别的重,又加辽饷。这可苦了我等这样的小户人家!小人找买主问为什么不将钱粮过户?文书上明明有写。苟家家主说已经对衙门里管钱粮的师爷们讲过了,钱粮没有过户与他无干。小人往城里空跑了几趟,反被师爷们骂了一顿,说小人是个刁民。”

帐篷里鸦雀无声。那些坐在地上等着过堂的俘虏们深深地被他诉说的事所打动,多数人都有这样那样的委屈,听他说得凄惨,有的人默默流泪,有的人咬紧嘴唇,想起来自己的遭遇,心中愤恨不平。

“卖出的地还要逼缴钱粮,完粮的限期一到,衙役们就带着火签传票,拿着水火棍、铁链、手铐,下乡抓人,如狼似虎。一到家中,不容分说,见人就打,见锅碗就砸,将小人抓到县里去追比,每三日一比,打得小人体无完肤,又要枷号示众……本是活不成了,幸亏当年读书的学友,有几个在县学里念书的,求了教导、训喻说情才算饶过一条小命。回到家中,那苟家又勾结着差役,以代完了小人的税粮为名,威逼着小人,虚钱实契的把小人家的几分宅基坟基都给霸了去,可怜我家历代祖坟,都被他掘了……”说到这里他把头捣在地上,哭号不止。

这次要去打仗,村里的各家大户因为他身无长物,又没了家人产业,觉得这个人死了也没关系,就硬把他和其他三个人一起捆了送到城里当民壮,他本是在攻打博铺的那一路,因为力弱跑不快,才被抓了。

又问了几个想入伙的,事情大同小异,都是被大户官府逼迫的过不下去的人,人人都有血仇。大家听了都很同情他们。

“这事应该和执委会反映呀。”慕敏抹着红红的眼圈,“老百姓太苦了,一定要搞土改才行!”

郭逸的心里也很同情,不过他对土改没兴趣,对慕敏的感叹他也表示了自己的同情,免得被人说冷血,但是土改之类的话是一个字也没说――谁知道领导是怎么想得!新人更要慎言。但是从这件事情上他有了一个设想。这个想法,在结合他今天从绍宗那里听来的昨晚执委会战后检讨会的内容,他觉得有很大的可能性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