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Chapter74(3 / 3)
作品:《球魔》艾马尔攥紧了游戏机,气鼓鼓瞪着拉斐尔,恨不能将自己的脚收回来,藏到被窝里——但这又太刻意了!
所以他就不应该和他一起住!
但一秒钟后他就沮丧的想到他和拉斐尔共用一个更衣室,该看到的,还是会看到的……
他继续低头按着游戏机,过了几秒才像是不经意的将双脚收回到床上,顺势改成了盘坐的姿势,将两只脚藏了起来。
这个动作也让拉斐尔回神,随即挑眉,很想对这个强装镇定的家伙说:卷毛,你的耳朵都红了。
拉斐尔很“善良”,他没有主动揭短,而是继续拿起手中的书,貌似在看书,实则已经走了神。
别误会,他思考的可不是艾马尔的脚,而是为他理财的那个人。
重生那一天起,他就不认为自己会因为金钱而困扰,因为重活一世已是最大的金手指。
在他去年生日后,拉斐尔就去了一次英国,联系上了一个在剑桥读神学,在明年也就是98年因经济犯罪入狱,最终出狱,并因此被MI6看上的家伙。
他叫约翰·奥斯汀。
是一个让他踹掉了一颗蛋,也是让他交托出后背的伪君子。
如果没有“兔子”,拉斐尔不会在去年6月就找上这家伙,因为他没心力跟这个内心永远骚动不安分的家伙折腾,但有了“兔子”就不同了。
他不担心这小子在他的钱包里伸手掏钱,倘若这能避免他将罪恶之手伸向别人的账户。
时间已经到了5月,6月就在眼前。
他要征战马来西亚,而索罗斯从泰国收竿改为垂钓维多利亚湾也为期不远。
“盯着他。”
拉斐尔嘱咐了“兔子”一句。
钱够用就行,玩火易烧身,搞不好又得进去。
干了这种蠢事,别指望他捞他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约翰养了一只猫,名叫“凯撒”,还有一个代号叫“蠢货”。
这只猫是黑色英短,深宝石蓝的眼睛无比迷人,却永远目光桀骜。
约翰待它极有耐心,尤其是在为它做了节育手术后,更是静心照料,小心伺候,却也极为警惕,严防报复。
但他显然多心了,那个桀骜不驯,傲慢的迷人的小东西除了呕吐,还会不停喵喵叫。
“宝贝,我可是为你好,真的。”约翰在它吃了止痛片后轻轻揉了揉它油光水滑的背,“最好看的母猫永远是最烈的,你只会挨打。”
“喵!喵喵!”
看它想要挥动爪子都像是没多少力气,约翰既庆幸爱宠虚有其表,又为它此刻的际遇感同身受,同时还为“报仇雪恨”而有那么点愉悦。
他看着那双深宝蓝色的眼睛,轻轻的给它顺着毛,最终还是没忍住,轻轻蹭了蹭它的鼻尖。
以上是非现在时间线,不负责小剧场。
红包继续抽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