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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一十六章 富丽堂皇者为御用之器(2 / 5)

作品:《我的系统不正经

剔红云龙纹圆盒,明永乐,高厘米,口径17厘米。

盒通体黄漆素地雕朱漆,盖面装饰菱形锦地云龙戏珠纹。

龙躯体较为粗壮,整束发由后向斜前方飘扬。

头部扁瘦,立眉近似火焰形,如意形鼻,下颌短髭较长,类似山羊胡须。

肢爪粗壮有力,具有明早期龙纹的典型特征。

盒壁雕黄漆素地如意形云纹,内外底的黑漆光亮无断纹,似属后代重髹。

外底左侧刀刻填金“大明宣德年制”楷书款,但是,其下隐约可见“大明永乐年制”楷书针划款。

据此推测,漆盒应属永乐年间制作,宣德款系后刻。

明代的龙纹以五爪最为常见,此件漆盒盖面雕饰的四只龙爪中,贴着身体的一只为四爪,离身体较远的三只皆属五爪。

但经仔细观察之后,我们会发现四爪的一只原为五爪,去掉一爪后,重新雕刻龙身。

而三只五爪中,皆有一指断开,似乎最早同属五爪,指掌相连,之后经历了去掉一爪后重新补做的过程。

个中缘由耐人寻味,今后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三年“诏中书省,申禁官民器服不得用黄色为饰,及彩画古先帝王、后妃、圣贤人物故事、日、月、龙、凤、狮子、麒麟、犀、象之形,如旧有者,限百日内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