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爱来的快去的也快,就像龙卷风(2 / 2)

作品:《我在漫威掌控梦境

“刚才我看到什么了,这是超级英雄还是超级怪物。”

不管是英雄还是怪物,有一点毋庸置疑的就是,他惩凶除恶的方式,似乎有些太过暴力和血腥了。

女老板感觉自己从来没有在哪里听到过说,帮一个人的忙,是要把欺负他的人给吃掉的。

还有,刚才那个变化是怎么回事,那个人,真的是人类吗?

带着亿点点疑问,女老板把监控里汤普森化身毒液一口吃掉黄毛的视频放到了网上。

视频一上,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汤普森是何许人也,民众大部分都不知道,但是一少部分人还是知道他的存在的。

不过就算没人知道也没有关系,在这个信息发达的年代,想从网上人肉出一个人来还是很容易的。

于是乎,很快,汤普森的身份便被人扒了出来,他的名字也火速传遍了网络,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

甚至比之前跟蜘蛛侠一起出场,并且正式出道的龙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相比较龙出道时的一片赞誉,汤普森的这个亮相,则是毁誉参半,毕竟他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给吃了。

虽然说吧,在这个漫威世界里,法律对于超级英雄来说很多时候是不完全适用,他们很多人也都在伤人、杀人,不会为此受到太多谴责。

可是这次的杀法太不英雄了,跟普罗大众眼中的英雄形象完全不符。

于是很多玻璃心和圣母婊们愤愤谴责,他们认为汤普森的手段过于残暴,吃人比杀人更可怕。

会这么做的,已经算不上是人类了。

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是持同意态度的。

杀就杀了,杀人手段还分什么残暴和柔和一说吗?那些温风细雨一般杀人的人,难道就不是在杀人了?

汤普森也是跟哈利离开很久之后,才知道自己成了网红,以后就算超级英雄做不成了,去直播带货也能混吃混喝了。

虽然这个名声不全是好名声,但至少自己出名了,全米皆知,名声都快赶得上钢铁侠和蜘蛛侠了好吗!

另一边,亚历山大皮尔斯在收到围杀哈利和汤普森行动失败的消息之后,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两个人本来就比较边缘,没有什么存在感,杀不杀的实际上意义不大。

而在后来,听说了汤普森吃人的事情之后,不用亚历山大皮尔斯发布命令,他手下也便都知道,该怎么做了。

于是,新一轮的舆论攻击再次出现,节奏党出山,网上本来毁誉参半的评价,再次在他们的带动下,开始朝这全数差评的方向转变。

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等汤普森回到纽约,网上对的评价已经只剩下批评和辱骂了。

这样一个吃人的罪人,也配做守护人类的超级英雄?他不配!

汤普森兴奋了不到半天时间,再次郁闷了,我这才获得了强大的能力,变成超级英雄一样的存在还不到一天时间,就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几个意思,这爱才刚出现,就开始消失了是吗?